该征收决定结果是:汤国辉、李福英需缴纳社会抚养费86156元。
本院于2015年5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人金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现查明,金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征收决定有事实根据,有法律依据,无明显违法并损害被申请人利益的情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金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上述案件作出的征收决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