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廖龙林,男,1976年7月27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重庆市涪陵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阳建宏与被告廖龙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阳建宏于2015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阳建宏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作出的处分,原告阳建宏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