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与吴林安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黄浦执字第2023号
所属地区:上海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5-05-23公开日期:2016-10-01
当事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吴林安
案由:nan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黄浦执字第2023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黄浦执字第202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住所地上海市。

负责人赖志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吴林安,男,汉族,1951年1月3日生,户籍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本院在执行(2014)黄浦民五(商)初字3039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与吴林安信用卡透支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对此无异议,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故本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