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强制执行杨胜东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石台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石行非审字第00010号
所属地区:石台县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15-05-11公开日期:2015-10-14
当事人: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杨胜东
案由:nan

安徽省石台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石行非审字第00010号申请人:申请人:石台县农业委员会,住所地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3号。

组织机构代码:75296168-0法定代表人:王旭,该委主任。

被申请人:杨胜东,男,1978年8月出生,汉族,住石台县横渡镇。

申请人于2015年1月12日作出的石农(渔政)罚(20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审查认为,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