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方庆亮,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执行人:安庆宏润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石门湖农场,组织机构代码58610533—5。
法定代表人:董晓伍。
被执行人:董晓伍,男,1969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月山大道西路被执行人:邱翠英,女,1969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被执行人:安庆旭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庆市开发区三期铸造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69895149—9。
法定代表人:童旭东。
被执行人:童旭东,男,1968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被执行人:董满红,女,1974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月山大道西路被执行人:安庆市铜鑫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庆市玉虹街,组织机构代码77110738—3。
法定代表人:裴全徐。
被执行人:裴全徐,男,1969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被执行人:杜琼,女,1975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壕埂街本院于2015年4月23日作出(2015)观民诉保字第0018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安庆旭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及在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采取了保全措施,现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