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某与雷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长法民初字第00871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03-23公开日期:2015-04-14
当事人:王某,雷某
案由:离婚纠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长法民初字第00871号原告王某,女,1986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务农,住重庆市长寿区。

被告雷某,男,1985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址同原告。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被告雷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于2015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