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刘炳欣、青岛正信木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18)鲁0281执恢83号
所属地区:胶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2-24公开日期:2018-02-27
当事人:刘炳欣,青岛正信木业有限公司
案由:nan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鲁0281执恢83号申请执行人:刘炳欣,女,汉族,住胶州市。

被执行人:青岛正信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10号。

法定代表人:孙少维,经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2014)胶民初字第95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7月17日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处置,申请执行人参与分配,现已分配完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胶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