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徐某某、曹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皖0803执247号
所属地区:安庆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2-28公开日期:2018-03-20
当事人:徐某某,曹某某
案由:nan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皖0803执247号申请执行人:徐某某。

被执行人:曹某某。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徐某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严格按照(2017)皖0803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相关判决事项履行,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曹某某名下银行存款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