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大连盛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范广胜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辽0213执1773号
所属地区:大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2-07公开日期:2018-02-27
当事人:大连盛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范广胜
案由:nan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213执1773号申请执行人:大连盛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不老街168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王景毅,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滕建,男,汉族,1985年8月31日生,系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阙志国,男,汉族,1985年1月14日生,系该公司职员。

被执行人:范广胜,男,1968年5月29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本院在执行大连盛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范广胜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中,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

没有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本院已将被执行人范广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申请执行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