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张强诉被告大庆市萨尔图区平欣商店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黑0602民初574号
所属地区:大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2-23公开日期:2018-02-28
当事人:张强,大庆市萨尔图区平欣商店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黑0602民初574号原告:张强,女,1969年1月9日出生,蒙古族,个体,住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委托代理人:杜天宇,黑龙江杜兴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庆市萨尔图区平欣商店,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

经营者:李青山,该商店负责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强诉被告大庆市萨尔图区平欣商店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强于2018年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