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曹某与张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甘0502民初575号
所属地区:天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2-28公开日期:2018-03-20
当事人:曹某,张某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甘0502民初575号原告:曹某,汉族,住天水市秦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雅琴,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汉族,住天水市秦州区。

曹某与张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28日立案。

曹某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在缴费期间未交费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曹某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