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哈媛媛,女,1998年6月20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太和县。
被告:张鹏飞,男,28岁,汉族,安徽省太和县室。
原告张玉与被告哈媛媛、张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7日立案。
原告张玉于2018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