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白俊杰,男,1962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夏邑县。
原告李明华与被告白俊杰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28日立案受理,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7年10月29日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白俊杰的起诉。
经本院审查,原告李明华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