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郭卫华。
被告:温晓伟,性别:女,住址:吉林省德惠市。
原告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温晓伟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21日立案。
原告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