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秦红斌。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冬霞。
被执行人范照宗。
被执行人全立娜。
被执行人张志行。
被执行人李瑞红。
被执行人李占钊。
被执行人翟素玲。
关于申请执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4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李占钊在中国农业银行62×××1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0.00元,现因案件执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