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尹双全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案号:(2017)鲁0684民初2710号
所属地区:蓬莱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11-24公开日期:2018-03-30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尹双全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684民初2710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酒店6、7层。

法定代表人:孙建平,董事长。

被告:尹双全,男,1960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蓬莱市。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尹双全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权利所做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