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北京伟业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韦嘉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京0111民初7991号
所属地区:北京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6-20公开日期:2018-09-28
当事人:北京伟业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嘉宏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京0111民初7991号原告北京伟业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东关村。

法定代表人隗腾飞,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海欧,男,1985年2月19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办公室主任,住河北省保定市。

被告韦嘉宏,男,1970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伟业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韦嘉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伟业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韦嘉宏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