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北京帝一号健身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银河实业公司)A106号(首都机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朱思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新宇与被告北京帝一号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吴新宇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应按撤诉处理。
据此,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