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陈兴文,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梅后付,男,1965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怀远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蚌埠兴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梅后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