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晓飞、张登峰、徐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湘0103执恢815号之一
所属地区:长沙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6-25公开日期:2018-07-02
当事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张晓飞,张登峰,徐丽
案由:nan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103执恢815号之一申请执行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三一产业园区三层。

法定代表人杨召文,董事长。

被执行人张晓飞,女。

被执行人张登峰,男。

被执行人徐丽,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晓飞、张登峰、徐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

经本院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