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与郭冠军、刘建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冀0202民初1370号
所属地区:唐山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6-22公开日期:2016-11-03
当事人: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郭冠军,刘建平,王新宇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冀0202民初1370号原告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滦县火车站东一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蒿杨,经理。

被告郭冠军。

被告刘建平。

被告王新宇。

本院在审理原告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郭冠军、刘建平、王新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