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慈溪市厚炜塑粉厂、徐勇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慈溪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浙0282执2838号
所属地区:慈溪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06-15公开日期:2017-01-08
当事人:慈溪市厚炜塑粉厂,徐勇
案由:nan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浙0282执2838号申请执行人慈溪市厚炜塑粉厂(普通合伙)被执行人徐勇,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282民特00568号,依法向被执行人徐勇(证件号码:)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徐勇(证件号码:)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徐勇(证件号码:)未全部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第四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现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