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唐步明与周金如、唐步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苏0902民初2875号
所属地区:盐城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6-22公开日期:2016-09-27
当事人:唐步明,周金如,唐步林,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才堂村村民委员会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902民初2875号原告唐步明。

委托代理人葛开庭,江苏盐城腾飞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金如。

被告唐步林。

第三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才堂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才堂村。

法定代表人袁志中,该村主任。

本院在审理原告唐步明与被告周金如、唐步林、第三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才堂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原告唐步明于2016年6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唐步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