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张向益,男,现年32岁,汉族,正宁县向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正宁县山河镇西关村。
被告:杨盼飞,男,现年27岁,汉族,正宁县向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员工,住正宁县山河镇西关村。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建强诉被告张向益、杨盼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建强于2016年12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建强自愿请求撤回起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