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郭曙光郭某某与魏永涛魏某某、邸亚辉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任丘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冀0982民初2350号
所属地区:任丘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12-16公开日期:2016-12-31
当事人:郭曙光郭某某,魏永涛魏某某,邸亚辉邸某某,刘建申刘某某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冀0982民初2350号原告郭曙光郭某某,男,1984年3月1日生,汉族,农民,任丘市辛中驿镇边关村人,住。

被告魏永涛魏某某,男,1983年11月3日生,汉族,农民,任丘市石门桥镇马家村人,住。

被告邸亚辉邸某某,男,1980年5月30日生,汉族,农民,住任丘市。

被告刘建申刘某某,男,1980年2月24日生,汉族,农民,任丘市辛中驿镇东王团村人,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曙光郭某某诉被告魏永涛魏某某、邸亚辉邸某某、刘建申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曙光郭某某于2016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