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简文强与赖建龙、曹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802民初7114号
所属地区:龙岩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12-23公开日期:2017-03-21
当事人:简文强,赖建龙,曹溜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802民初7114号原告:简文强,男,1983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龙岩市永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福平,福建吴子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赖建龙,男,1982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龙岩市新罗区。

被告:曹溜,女,1988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龙岩市新罗区。

原告简文强与被告赖建龙、曹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

简文强于2016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简文强以双方当事人已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