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黄艺隆,男,199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龙海市。
被告:刘艺宏,男,1982年1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龙海市。
原告陈宾与被告黄艺隆、刘艺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8日立案。
原告陈宾于2016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是其对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