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青岛迪安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燕燕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鲁02民初1079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青岛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12-13公开日期:2017-02-07
当事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青岛迪安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燕燕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2民初1079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法定代表人:邹建华,职务总干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旺,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睿,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青岛迪安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鹏。

被告:李燕燕。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青岛迪安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被告李燕燕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作出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回对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