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杨海英与田晋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冀0104执540号
所属地区:石家庄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07-28公开日期:2018-07-20
当事人:杨海英,田晋
案由:nan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104执540号申请执行人杨海英。

被执行人田晋。

关于杨海英与田晋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04民初13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杨海英于2016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所有权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信息进行了查询。

经查询,目前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待查到新的财产线索,再申请恢复执行。

现已经将被执行人录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故本案目前已具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04民初132号民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