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人吕能广与被执行人河南顺鑫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终本裁定书
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开法执字第3802号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07-28公开日期:2016-12-08
当事人:吕能广,河南顺鑫物流有限公司
案由:nan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开法执字第3802号申请人吕能广,男,汉族,1971年8月1日出生,住湖北省蕲春县。

被执行人河南顺鑫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汴路商品大世界B区A座。

法定代表人林苏平,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于2015年6月12日作出的(2015)开民初字第5102号民事调解书,于2015年11月9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吕能广与河南顺鑫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河南顺鑫物流有限公司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开民初字第510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