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韩贺东,主任。
被申请人:刘永祥,男,汉族,27岁。
被申请人:王亚金,女,汉族,25岁。
申请人汝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征收二人社会抚养费50292元。
2015年12月7日,汝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征收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符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