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丛培刚,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连江,系原告公司员工。
被告高地,男,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威海建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