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许建斌。
被告:林丽专。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立欢与被告许建斌、林丽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陈立欢于2015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系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所作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