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志强与襄州农业局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5)鄂襄阳中民申字第00096号
所属地区:湖北省襄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裁判日期:2015-12-03公开日期:2016-01-04
当事人:张志强,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局
案由:nan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襄阳中民申字第00096号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张志强,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史元建,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局(下称襄州农业局),住所地襄州区航空路77号。

法定代表人姜远龙,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波,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委托代理人卫樊,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再审申请人张志强因与被申请人襄州农业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2014)鄂襄州民三初字第004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张志强申请再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