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朱秀花与孙殿兵、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浦民初字第02998号
所属地区:淮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12-12公开日期:2016-02-26
当事人:朱秀花,孙殿兵,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浦民初字第02998号原告朱秀花。

被告孙殿兵。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秀花诉被告孙殿兵、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