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薛瑞平与美的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梁山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梁民初字第4258号
所属地区:梁山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1-15公开日期:2016-03-24
当事人:薛瑞平,美的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梁民初字第4258号原告:薛瑞平,农民。

被告:美的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景和,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王宜稳。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刘凤兰。

本院在审理原告薛瑞平与被告美的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薛瑞平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薛瑞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