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2016)辽10刑更177号关于荆文龙贪污罪刑事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辽10刑更177号
所属地区:辽宁省辽阳市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罚变更
裁判日期:2016-01-27公开日期:2016-12-28
当事人:荆文龙
案由:贪污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辽10刑更177号罪犯荆文龙,男,1983年7月12日生,汉族,辽宁省灯塔市人,现于辽宁省辽阳第二监狱服刑。

该犯因贪污罪经灯塔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19日以(2013)灯刑初字第8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13年12月17日交付执行。

现辽宁省辽阳第二监狱以该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意见书,报送本院审理。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该犯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服从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

本院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