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孙淑香,女,1960年12月出生,汉族,住所地牡丹江市爱民区。
被告孙磊,男,1982年9月出生,汉族,住所地牡丹江市爱民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富发与被告孙淑香、孙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与二被告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