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万功林与张开府、吴玉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皖1102民初11号
所属地区:滁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1-28公开日期:2016-03-29
当事人:万功林,张开府,吴玉兴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102民初11号原告:万功林,男,1962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

委托代理人:高秀兵,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开府,男,1978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明光市三界镇。

被告:吴玉兴,男,1970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明光市三界镇。

原告万功林与被告张开府、吴玉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万功林于2016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万功林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