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许辉,男,1950年10月出生,汉族,住连云港市连云区。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苏0722民初465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04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除被扣划的存款外无房产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