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诚,男,1988年1月12日出生,住淄川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东海与被执行人陈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
本院本次执行被执行人债权执行未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