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杨军辉,男,1982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叶崇育诉被告杨军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叶崇育于2017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属于自愿,于法不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