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程天柱、周光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宜城市人民法院案号:(2017)鄂0684执7号
所属地区:宜城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9-12公开日期:2017-12-14
当事人:程天柱,周光林
案由:nan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684执7号申请执行人程天柱,男。

被执行人周光林,男。

本院在执行程天柱申请执行周光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程天柱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周光林财产线索,认可法院的调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院〔2016〕鄂06**民初224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