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吉林市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温世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吉0204民初2702号
所属地区:吉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9-22公开日期:2017-09-27
当事人:吉林市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温世涛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吉0204民初2702号原告:吉林市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2委3组友好小区。

法定代表人:杨玉杰,经理,被告:温世涛,男,1973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市船营区。

本院审理原告吉林市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温世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吉林市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吉林市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