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6307常州市面对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姚力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苏0402民初6307号
所属地区:常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1-31公开日期:2018-03-13
当事人:常州市面对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姚力
案由:劳动争议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402民初6307号原告:常州市面对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天宁区兰陵锦轩花苑6幢3层、4层。

法定代表人:王海军。

委托代理人:程灿灿(系该公司员工),女,1990年8月14日生,汉族,江苏省丰县人,住江苏省丰县。

被告:姚力,女,1993年2月9日生,汉族,常州市人,住常州市戚墅堰区。

委托代理人:朱华民,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于2017年11月22日受理原告常州市面对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姚力劳动争议一案,原告常州市面对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有人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