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闫志良,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地址唐山市。
被执行人丁小光,女,1973年8月4日出生,汉族,地址唐山市。
本案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亮亮与被执行人闫志良、丁小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闫志良、丁小光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