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松怀,男,住山东省东明县,系鲁R×××××号重型罐式货车驾驶员。
被执行人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住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工业路北段,系鲁R×××××号重型罐式货车登记车主。
关于李纪坤与张松怀、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东明县人民法院2018年1月5日作出的(2018)鲁1728财保4号裁定书,扣押被执行人张松怀驾驶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所有的鲁R×××××号重型罐式货车一辆,保全金额为50000元,申请人李纪坤以李盼云在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17091200016101085101)存款50000元提供担保。
扣押于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明县大队,期限为一年。
本院以对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