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徐某勇与被执行人李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冻结裁定书
法院:平舆县人民法院案号:(2018)豫1723执91号
所属地区:平舆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1-11公开日期:2018-07-18
当事人:徐某勇,李某
案由:nan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1723执91号申请执行人徐某勇,男,1976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平舆县。

被执行人李某,男,1971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平舆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某勇与被执行人李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平舆县人民法院(2017)豫1723民初476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

二、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