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何家军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苏1302执1914号之一
所属地区:宿迁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8-15公开日期:2018-07-16
当事人:何家军
案由:nan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1302执1914号之一被执行人:何家军,男,1991年5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宿迁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宿迁市。

本院在执行何家军罚金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令,调查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登记信息,无工商登记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余额不足,未予扣划)。

对被执行人其他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