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北京乾源供热有限公司与熊宏伟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京0111民初13333号
所属地区:北京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8-04公开日期:2017-09-13
当事人:北京乾源供热有限公司,熊宏伟
案由: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1民初13333号原告北京乾源供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建华北里1号楼3层2-302。

法定代表人边小青,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邹宗林,北京市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熊宏伟,男,47岁,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乾源供热有限公司诉被告熊宏伟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乾源供热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熊宏伟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乾源供热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